歷來詠西施的詩篇多把亡吳的根由歸之于女色,客觀上為封建統(tǒng)治者開脫或減輕了罪責(zé)。羅隱這首小詩的特異之處,就是反對這種傳統(tǒng)觀念,破除了“女人是禍水”的論調(diào),閃射出新的思想光輝。
“家國興亡自有時,吳人何苦怨西施?!币簧蟻?,詩人便鮮明地擺出自己的觀點,反對將亡國的責(zé)任強加在西施之類婦女身上。這里的“時”,即時會,指促成家國興亡成敗的各種復(fù)雜因素?!白杂袝r”表示吳國滅亡自有其深刻的原因,而不應(yīng)歸咎于西施個人,這無疑是正確的看法。有人認(rèn)為這里含有宿命論成分,其實是出于誤解?!昂慰唷?,勸解的口吻中含有嘲諷意味:你們自己誤了國家大事,卻想要歸罪一個弱女子,真是何必呢!當(dāng)然,挖苦的對象并非一般吳人,而是吳國統(tǒng)治者及其幫閑們。
“西施若解傾吳國,越國亡來又是誰?”后面這兩句巧妙地運用了一個事理上的推論:如果說,西施是顛覆吳國的罪魁禍?zhǔn)?,那么,越王并不寵幸女色,后來越國的滅亡又能怪罪于誰呢?尖銳的批駁通過委婉的發(fā)問語氣表述出來,絲毫不顯得劍拔弩張,而由于事實本身具有堅強的邏輯力量,讀來仍覺鋒芒逼人。
羅隱反對嫁罪婦女的態(tài)度是一貫的。僖宗廣明年間(880—881),黃巢起義軍攻入長安,皇帝倉皇出逃四川,至光啟元年(885)才返回京城。詩人有《帝幸蜀》一首絕句記述這件事:“馬嵬山色翠依依,又見鑾輿幸蜀歸。泉下阿蠻應(yīng)有語,這回休更怨楊妃。”“阿蠻”即“阿瞞”的通假,是唐玄宗的小名。前一回玄宗避安史之亂入蜀,于馬嵬坡縊殺楊妃以杜塞天下人口。這一回僖宗再次釀成禍亂奔亡,可找不到新的替罪羊了。詩人故意讓九泉之下的玄宗出來現(xiàn)身說法,告誡后來的帝王不要諉過于人,諷刺是夠辛辣的。聯(lián)系《西施》作比照,一詠史,一感時,題材不同,而精神實質(zhì)并無二致。這樣看來,《西施》的意義又何止為歷史作翻案而已!
(陳伯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