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儒對《羔羊》篇的解釋主要有毛齊魯韓四家,其中毛詩的解釋來自《毛詩正義》,而齊魯韓三家詩幾乎都已亡佚。 現(xiàn)依據(jù)王先謙之說,取其書《詩三家義集疏》中認定的齊魯韓三家詩說觀點。在《羔羊》篇中,“羔羊”、“素絲”、“退食”、“委蛇”四詞是該詩的關鍵詞,其中“羔羊”是主旨的代表,故理解漢儒對《羔羊》篇的解釋,應先從后三詞開始,再分析“羔羊”所代表的主旨。
“素絲”。在《詩三家義集疏》的資料中,齊氏認為“素絲”指“君子朝服”;韓氏則認為素喻絜白,絲喻屈柔;注魯詩的谷永注“素”為“行絜”,王逸注為“皎潔之行”;毛氏注為“白也”?!对娙伊x集疏》總結為:“薛以性言,謂其心之精白,谷王以行言, 美其行之潔清也?!z喻屈柔’者,屈柔以行言,立德尚剛而處事貴忍,故屈柔亦為美德。 ”
可見,齊氏是從“素絲”作為社會服裝的角度進行分析以確定身份地位為大臣,而其余諸家則抓住其本身“白”與“柔”之特性,認為“素絲”是用來贊美大臣之高潔、謙忍。
“退食”。 王先謙先生梳理齊魯韓三家詩注,認為“‘退食自公’者,自公朝退而就食,非謂退歸私家。 永疏‘私門不開’,正釋‘公’之義。卿大夫入朝治事,公膳于朝,不遑家食,故私門為之不開也。 ”
而《毛詩正義》中先列鄭玄箋,云退食意謂減膳。再引孔穎達正義釋“減膳”之意:“減膳食者,大夫常膳日特豚,朔月少牢,今為節(jié)儉減之也。 ”
后引王肅、孫毓“減膳”論“減膳”為合理合制之舉。故從身份屬性上來講,兩種解釋都將對象定義為朝堂之臣,非宦官等類屬。 從特征屬性來看,則知此人尊制守法,依朝廷之律,依傳統(tǒng)之令,非標新立異或先斬后奏之人,可謂是遵從、執(zhí)行制度法令的模范,是朝廷形象的代言。
“委蛇”。 毛氏注曰:“委蛇,行可從跡也。 ”又言:“既外服羔羊之裘,內有羔羊之德,故退朝而食,從公門入私門,布德施行,皆委蛇然,動而有法,可使人蹤跡而效之。 言其行服相稱,內外得宜。 ”鄭玄箋云:“從于公,謂正直順于事也。委蛇,委曲自得之貌,節(jié)儉而順,心志定,故可自得也。 ”
韓氏注為:“逶迤,公正貌。 ”
二者看似不同,實則互補。 恰如陳啟源所云:“毛‘委蛇’傳以為‘行可跡蹤’,韓‘逶迤’訓作‘公正貌’,兩意義正相成,為其公正無私,故舉動光明,始終如一,可從跡仿效,即毛序所謂正直也。 ”
可知所美大臣之言行,首先是公正無私的,非弄權之人。 其次,該人言行有跡可循,則可使人仿跡模仿,謂其人有影響力,是值得他人對其進行贊美乃至宣揚的。
“羔羊”為此詩篇之題,也是該詩主旨的代表,因而應以“羔羊”為核心來分析該詩主旨。 《毛詩正義》:“《羔羊》,《鵲巢》之功致也。召南之國,化文王之政,在位皆節(jié)儉正直,德如羔羊也。 ”后注:“《鵲巢》之君,積行累功,以致此《羔羊》之化,在位卿大夫競相切化,皆如此《羔羊》之人。 ”
《詩三家義集疏》:齊說曰:“羔羊皮革,君子朝服。輔政扶德,以合萬國。 ”韓說曰:“詩人賢仕為大夫者,言其德能稱,有絜白之性,屈柔之行,進退有度數(shù)也?!?/p>
據(jù)此可知,該詩的主旨是贊美有德行之君子, 不同在與有的學者認為是在贊美召南大夫,而當時其他的學者認為是美召公, 毛氏則只說 “在位卿大夫”。實際上,召公于周朝亦是在朝之臣,故綜合來看,可將《羔羊》一詩的主旨定為贊美有德之大臣。
諷刺說
對這首詩表現(xiàn)特點的理解,要反美為刺。即是說,全詩不用一個譏刺的詞,更沒有斥責之語,詩人只是冷靜而客觀地抉取大夫日常生活中習見的一個小片斷,不動聲色用粗線條寫真。先映入詩人眼簾的是那官員的服飾——用白絲線鑲邊的羔裘。毛傳說“大夫羔裘以居”,故依其穿戴是位大夫。頭兩句從視覺來寫,暗示其人的身份,第三句是所見也是所想,按常規(guī)大夫退朝用公膳,故詩人見其人吃飽喝足由公門出來,便猜想其是“退食自公”。《左傳·襄公二十八年》:“公膳,日雙雞?!倍蓬A注:“謂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。”這與當時民眾的生活水準相對照,有天上地下之別,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中孟子闡述的符合王道的理想社會,在豐收年成,也才是“七十者可以食肉矣”,而大夫公膳常例竟是“日雙雞”,非常奢侈。詩人雖然沒有明言“食”是什么,以春秋襄公時代的公膳例之,大約相差無幾。詩人生活在同時代,一見其人“退食自公”必然有所觸動,想得很多,也許路有餓殍的慘象浮現(xiàn)在他眼前。正因為如此,所以厭惡之情不覺油然而生,“委蛇委蛇”詩句涌出筆端。這第四句“美中寓刺”,可謂點睛之筆,使其人仿佛活動起來:你看他,慢條斯理,搖搖擺擺,多么逍遙愜意。把這幅貌似悠閑的神態(tài),放在“退食自公”這個特定的場合下,便不免顯出滑稽可笑又丑陋可憎了,言外詩人的挖苦嘲弄可以想見:這個自命不凡的家伙,實則是個白吃飯的寄生蟲!三章詩重復這個意思,回環(huán)詠嘆,加深了譏刺意味。各章三、四兩句,上下前后顛倒往復。